关于“如何看待加班?”你需要知道这些事再回答
最近被#公司要求员工放假隔半小时看次手机#的话题刷屏了,歪歪斜斜中我看见了“离谱”二字,所以到底怎么回事呢?
近日,浙江一女子发文称公司主管要求员工五一期间每隔半小时看一次手机,及时回复客户消息。并在收假后问员工把放假当在度假吗?有网友跟评论“那你半小时结一次钱”。
讲道理作为一名打工人,看到主管问员工“把放假当在度假吗?”的时候,我的表情be like杨幂老师溜溜梅广告:你没事吧?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职前菌表示不理解,放假不当度假过,难道要当上班过吗?并且大家也知道调休吧,本来好好的5天假期,放假前补班,放假后补班,加上原本的周末2天,以及“五四青年节”的半天,实际算下来打工人这个“五一”只放了半天假。
就这,难道放假就不能好好休息?还得半小时看一次手机?
打工人:干脆别放好了,让我去工作吧,我爱工作,工作爱我……
说到这,职前菌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再多唠唠加班相关的问题啦~
同学们在求职的过程中,经常会被面试官问到:“你如何看待加班?”
关于这个问题,职前菌在给同学们求职辅导时候也给大家分享了一些回答技巧。
比如之前给大家分享的一些参考话术:“遇见需要加班的情况,我会先思考是不是因为自己的效率问题导致需要加班,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我需要提高自己的办公效率按时完成工作。如果是公司临时有要紧的事需要加班,是可以接受的,但对加班的企业文化不太接受。”
那如果你本身就对此态度比较开放,就直接表明即可。
其实被询问到加班态度不要慌张,咱们是什么态度就说什么态度。职前菌也见过一些同学害怕因为自己说不接受加班而痛失一个拿offer的机会,其实不必为了迎合公司文化就委曲求全,委曲求全反而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那么关于加班,职前菌觉得这些事你有必要知道:
加班是怎么认定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加班费怎么算?
1、平时加班,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所以,如果是在复面或谈薪的时候,当被问到对待加班的态度,咱们可以主动出击去询问公司能提供的加班福利是什么,以免出现入职后发现公司存在严重加班情况,却没有相关的加班福利,加还是不加就是个问题啦。
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4、年休假加班:须经职工本人同意,应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如果拒绝加班,是否违法?
不违法。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所以遇见无故加班的情况员工有拒绝的权力。
关于加班,我们可以看到由最初的“996”“007”盛行,再到呼吁取消大小周实行双休,大厂强制员工6点下班……
每一次探讨,都会带来一些进步和反思。愿你我都无加班,共勉!